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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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一旦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双方当事人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也会因为一些原因可能当时分不了某些财产,或者漏分了,那遇到这些情况要怎么办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多少年可以分割财产”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多少年可以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2、对于离婚时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3 、离婚时无法处理的财产,尤其是离婚时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那法院就依法暂不处理,直到离婚以后拿到房产证了,任何一方可以进行起诉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
4、离婚时因为某种原因,双方没有处理的财产,那么任何一方都也可以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提出再次分割。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1、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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