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津离婚律师网
18698070737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8698070737

邮箱地址:chaquonline@163.com

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联系地址:天津河西区、南开区均有办公地址,可电话预约

子女抚养

未离婚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权是指抚养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的,就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未离婚可不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吗?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离婚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可以办理公证,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公证抚养权的,不好说的,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争夺抚养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以上知识就是我们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可以办理公证,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公证抚养权的,不好说的,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协商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进行法律问题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zxlh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