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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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由于中西文化的融合,越来越多额跨国婚姻,但由于两种文化的不同,价值观摩擦等原因,很容易导致最终离婚收场,那么涉外婚姻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需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涉外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可见,涉外离婚跟普通离婚的程序差不多,但是因为其涉外因素也有其特点。每个城市处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机关都不一样,建议去办理登记之前先提前预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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